就現今國際社會發展趨勢,走向政府與民間的合作夥伴關係,亦即公部門與私部門間透過「公、私協力」模式,該協力並非指單方給予或請求,而是公、私兩部門共同協調,為同個目標,謀求對彼此有利之成果。例如政府可能因為人力、技術等因素導致無法適時取得所需之資訊,而私部門可能得以及時提供該等資訊時,則有探討私部門資訊如何適度提供予公部門並進而進入公部門之決策系統之必要性。以2015年發生之八仙塵爆事件為例,大量傷患分送北部各醫院,而傷患之家屬之查詢電話湧入各大醫院,導致資訊紛亂,為排解此種危機,公部門向私部門尋求支援建置傷患查詢系統,立即湧入大量程式,於短短一個小時內即完成傷患查詢系統之建置。
上開公部門向私部門尋求合作之模式即「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係指透過網路串連一群人,獲取他們的知識、專長、時間以及資源的過程,往往是公益或互助性質居多,成果也多半是社群內共享,或者是開放給大眾使用,透過這種合作模式,開啟政府與民間共同聚焦在問題導向的解決模式。
惟伴隨私部門之資料進入公部門之決策系統,可能遭逢些許風險,如當資料有誤時應向何方究責、資料是否偏頗、公部門與私部門資料之運用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等等爭議。
但為擴大或鼓勵政府與民間資料交換之策略,達到政府跟民間資料共享。爰此,特舉辦本次座談會,檢視民間資料進入政府決策機制之時機點,並探討如何降低政府使用民間資料之風險,作為本研究後續提出相關法制建議之參考。
時間 |
議題 |
主講人/主持人 |
14:00-14: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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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50 |
我國民間資料進入政府決策系統之說明 |
國巨律師事務所 蔡文玲合夥律師 |
14:50--16:30 |
議題一: 民間資料進入政府決策機制之探討 議題二: 政府與民間如何共同規劃資料精準度之準則,及運用資料風險之探討 |
國巨律師事務所 朱瑞陽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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